在各种论坛中,常有网友称我军有“火力不足恐惧症”,这句话虽是戏言,但也侧面反映出我军对火力装备的重视。经过数十年的强军建设,目前我国陆军已建立了从单兵到连级、营级等不同级别的火力配置序列,根据战术定位、使用环境的不同,发展出口径不一、性能各异的各种火炮装备。对于军迷朋友来说,如榴弹炮、迫击炮、加榴炮等各种名词琳琅满目、容易混淆,因此笔者将几个常见名词集中解释,以飨读者。
如果从历史悠久的角度来说,榴弹可称为是“元老级的弹药。利用弹壳内装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和破片杀伤的弹药统称为榴弹,所谓“榴弹之“榴”,一说是因为这种弹药爆炸时如同石榴开裂,内部数量众多的钢珠、钢片等破片在爆炸驱动下有“开花”的效果,因此得名。榴弹家族枝繁叶茂,发展至今,榴弹一词已不作为某一种弹种的特指,而是所有同类原理的弹药的统称,在更多场合,则以杀爆弹、高爆弹等名称细化命名。
与榴弹相比,炮弹的定义范围则更加宽泛。一般口径20mm以上的,以炮射的形式发射的弹药,均可称为炮弹。炮弹类型极多,除榴弹外,破甲弹、碎甲弹和穿甲弹均是炮弹的一种。因此炮弹一词仅作为概念性的统称,而不具专业性的具体指代关系。
从分类来看,迫弹也是炮弹和榴弹的一种,迫弹全称为迫击炮弹,是利用迫击炮发射的炸弹。“迫击”两字是指炮弹以一定的相对速度撞击炮膛底部的击针,“强迫”炮弹的底火发火,因此得名。
在抗战剧中,常可以看到轻型迫击炮的身影,迫击炮也有若干人尽皆知的别名,如小钢地、掷弹筒等。三者之中,迫击炮最显著的特征是从炮口装填,其膛压低、初速小、弹道弯曲、可大射角射击。迫击炮是城市、沟壑和山地环境中小队作战的利器,2-3人即可操作,为步兵制式火力支援武器。以美国的M224式60毫米迫击炮为例。这种前装式轻型滑膛迫击炮,炮身长1.016米,全重20.8公斤,最大射程3489米,最小射程50米,最大射速30发/分钟,持续射速15发/分钟,属于近程面杀伤武器。
榴弹炮的身管较长,外观更加符合人们印象中的“大炮”的形象,电规剧《亮剑》中二营长的意大利炮”的原型就是法国产M1897式75mm榴弹炮。榴弹炮的初速大,弹道更为平直,射程也远远大于迫击炮,现代榴炮的射程一般可达到10公里以上,并可装填除杀爆弹外的多种弹药。
加农炮是三种火炮之中威力最大、射程最远的炮种。从外观上看,加农炮的显著特征就是它极长的炮管,其炮管长度已达到40倍以上的弹药口径,带来的是加农炮射程极远,如我国早年装备的60式122毫米加农炮射程可达24公里,而同口径的榴弹炮射程约为12公里。加农炮的弹道更为平直,主要用于直瞄射击。
在提高部队机动性、强化多任务适应性的要求下,如迫榴炮、加榴炮等炮种也已经被广泛使用。迫榴炮兼具迫击炮和榴弹炮的特点,既可以行进间间接瞄准,又可直接瞄准,是轻武器火力的延伸和重火力的补充。加榴炮的炮身、射程、弹丸初速均介于二者之间,而随着发射药技术的进步,在射程和初速上,榴弹炮与加农炮己难分上下。如我国现役的PLZ45-155毫米自行加榴炮,最远射程已达50公里。
根据运载方式的不同,火炮有自行炮和牵引炮两种,现役自行炮一般具备装甲防护能力,可协同坦克作战,机动能力较强。牵引炮自身无动力,需要依靠载具运输,多作为阵地炮火支援。此外,榴弹炮和加农炮火炮的操作人员较多,即便是自行炮,除驾驶员外,也至少需要4-5人同时作业方能保证正常射速。
火炮装备历史悠久,与火箭弹、导弹等“少壮”装备相比,研发难度小、单发成本低、对操作人员和后勤支持的要求较低,是以火炮弹药仍然是各国陆军的核心战斗力,以压制、支援和直接火力打击的形式,具备对面目标饱和打击和全纵深打击的能力。
迫击炮弹从炮口装填,其弹道弯曲、射程较短,是小队游击作战或特殊地形火力打击的利器;加农炮炮管极长、射程远、弹道较为平直,用于远程重炮火力打击和压制;榴弹炮的射程、弹速介于二者之间。普通火炮有操作简单、弹丸成本低、射速快等特点,在大火力压制、支援或打击等情况下的核心地位不容小觑。